1.項目概況
(1)服務內容:
**區(qū)、**、**北區(qū)及我**管理的**其他項目園區(qū)所有滅火器提供年檢維修服務。
(2)服務要求:
1)乙方按照有關規(guī)范及甲方要求對滅火器定期進行一次全面檢測。
2)維修前乙方應對滅火器逐具進行檢查,確定并記錄滅火器的型號規(guī)格、出廠日期、基本參數(shù)等信息。
3)雙方清點數(shù)量后由乙方安排運輸車輛運走維修,檢測維修合格后運回指定地點,經雙方清點數(shù)量后簽收交接完成。檢測維修滅火器所產生的往返運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。150瓶以內的滅火器在48小時內,150-500瓶在72小時內完成檢測維修并送回。500瓶以內的滅火器要求一對一提供備用瓶,檢測維修完成后將原瓶送回。
4)檢測維修合格的滅火器要達到原出廠所設置的使用效果,并在確認非零部件和滅火器質量的情況下保質使用一年。若滅火器在乙方維修后一年內出現(xiàn)壓力異常(超壓或壓力不足),乙方應無償進行檢測維修。乙方需按照消防相關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檢測、維修。如在檢測維修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滅火器噴管存在堵塞、龜裂現(xiàn)象的,壓力表密封性故障、指針銹化的,管道連接不牢固等問題的,應當對相應零部件進行更換,以保證滅火器能正常使用。更換零配件的費用包含在本合同服務費中。
5)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(yè)標準要求對滅火器進行檢測維修,每具維修檢驗合格的滅火器都應貼有維修合格證,確保維修和再充裝滅火器的可追溯性。現(xiàn)行國家標準《消防設施通用規(guī)范》GB55036、《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(guī)范》GB50444、《滅火器維修》XF95等明確了滅火器維護、維修及報廢規(guī)定。除滅火器檢查中出現(xiàn)的維修及報廢情況外,達到滅火器維修及報廢期限的,也應進行維修或報廢:干粉滅火器出廠滿5年后首次維修,以后每滿2年維修1次,干粉滅火器出廠滿10年后必須報廢;水基滅火器出廠滿3年后首次維修,以后每滿1年維修,最大報廢期限為6年;二氧化碳滅火器最大報廢期限為12年。。
2.本采購項目擬簽訂合同期限為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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