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:
(1)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(yè)安全生產(chǎn)許可證;
(2)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(chǎn)考核合格證書(B證)
(3)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(zhí)業(yè),僅限于以下情形:
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;
②將本人執(zhí)(職)業(yè)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;
③在其他企業(yè)擔任**。
(4)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,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(必須原合同工期已**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),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、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(xù),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,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、同一項目批文、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(fā)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(guī)模在項目負責人執(zhí)業(yè)范圍之內。
注: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。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,如查實投標人在《誠信投標承諾書》中虛假承諾,按弄虛作假處理。
(5)其他:/
(6)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(yǎng)老保險:
①時間要求:2025年4月—2025年6月;
②證明材料要求:a擬派項目負責人為在職員工的,提供由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(yǎng)老保險,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、姓名、繳費時間,并蓋有**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,不能提供養(yǎng)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、軍事管理、事業(yè)單位等的人員、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);
③擬派項目負責人為退休人員(不超過65歲),項目負責人執(zhí)業(yè)資格需在投標單位注冊。若退休后在投標單位工作時間已滿足第①條時間要求的,提供退休證明、退休后投標人與該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;若退休后在投標單位工作時間不滿足第①條時間要求的,提供退休前由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(yǎng)老保險、退休證明及退休后投標人與該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(時間累加后須滿足第①條時間要求)
注:上述所有證明材料,時間均應滿足第①條時間要求,否則不予認可。
3.4 業(yè)績要求
是否有此類要求:否
3.5信譽要求:投標截止時,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:
在**建設工程招標網(wǎng)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;
在**住房和**官網(wǎng)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(曝光僅限以下行為:串通投標、弄虛作假、以他人名義投標、騙取中標、轉包、違法分包);
以上被曝光的行為,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。
3.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.4.3項規(guī)定的情形。
注::3.3(4)、3.3(5)、3.3(6)、3.5、3.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,如查實投標人在《誠信投標承諾書》中虛假承諾,按弄虛作假處理。
3.7本次招標不接受 (接受/不接受)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采用聯(lián)合體投標的,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.4.2項的規(guī)定。